2014年4月1日星期二

《分手後,將一切都丟掉》



有人問我,拍拖時對方送給你的禮物,在分手後會如何處置?
我幾乎想都沒想,就肯定地回答說:丟!


丟也好,送走也好,和別人以物易物換走也好,
甚至挖個地洞埋了也好,總而言之,要令它們在眼前消失,


分手過後,人去樓空,僅剩下一點回憶和遺憾。
從前兩人相愛,對方贈送代表幸福印記的禮物,
如今猶如一杯放涼了的茶,原有的芳香和味道都已逝去。
換了新的一把門鎖,把舊門匙留著也沒意思;茶涼了,倒掉也不可惜;
感情逝去了,把紀念品一直放著,也不過是浪費空間而已。
既然物件已經失去當初的意義,倒不如灑脫點,把不應留下的都掃走。


把這些「歷史文物」丟棄,也可避免睹物思人之痛。
看著一件又一件訂情信物,回想起舊日和某人共渡過的幸福歲月,
想到昨日所訂之情,今天已不復再;
又對比起現在孤身一人,難免會感到傷感。
情緒長期受到過往的感情影響,經常鬱鬱寡歡,這樣的生活多沒趣!
而且老是活在過去,浮沉在往日的回憶之中,
恐怕只會自拖後腿,拖慢從傷痛中復原的進程。


再說,有一天當你有了新的戀情,
情人看到你的舊情人送給你的禮物,心中自然不是味兒。
情人可以為你解憂,為你挑起一些重擔,
但過去的蘇州屎,還是要由當事人,你,自己去負責處理。
每當你的情人看到那些不想看到的事物,大概不禁會想:
你是否把我當成你前度的替代品?


應該走的,遲早也得走——人如是,物如是。
狠下心腸,也過去的信物一舉丟掉,可算是一種自行舒解的方法。
同樣面對失戀之痛的朋友,不妨也試著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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