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

《不要隨便說十個要走的理由》



■ 22.7.2015


已經不愛他了,對於這段感情開始萌生去意。心裡想分開,卻苦於難以開口,惟恐突如其來的訣別會令自己看起來像個衰人。直至某日終於面臨攤牌時刻,不惜胡亂拋出一堆不成理由的藉口——說對方「不夠上進」、「太幼稚」、和他一起有壓力云云,就是不肯承認自己已經不再愛。


以我所知,會做這種事的人從來都不少(不幸地,我也領教過),而這並不是一個好現象。


這樣做不好,皆因別人(尤以自尊心低下者更甚)可能就此改變自己,只因為你一句臨別的說話——你說他不夠上進,他就一朝變成工作狂;你說他不成熟,他可能立即丟掉所有遊戲玩具,和童年時代一刀兩斷;你說他花太多時間在朋友身上,他或許就此疏遠兄弟手足們,包括那些原本交情很深的。上述只是一部份例子,而這些所謂的改變,往往是弊多於利的。向著錯誤的方向作出改變,不但浪費時間,還會漸漸改變個人的本質,失去了自我。而當一個人抹走了自我,就等於失去了價值。


胡亂作一個分手的理由,亦會令對方產生「只要改變自己就能令愛人回來」的錯誤期望。事實是即使他改變了,你也不會重拾起昔日對他的熱情,這點你應該心知肚明吧?你只是求其虛構一些理由來敷衍對方,把導致分手的責任全數推給他,令自己心裡好過一點罷了。與其這樣矯揉造作轉彎抹角,倒不如誠實些、直接些,坦白承認自己已經不愛他,讓他徹徹底底對你死心,一了百了。


你或許會說「我沒想過自己有那麼大的影響力」,但這就是事實,尤其當對方在你宣布分手的一刻還深愛著你。人大了,要為自己所講所做負責,因為怕做醜人而編造根本不存在的藉口,害人走了冤枉路,怎樣都說不過去。


講分手造成的傷害大概都無可避免。我們固然不可因為怕受傷害而不敢作出分手的決定,然而損人利己的行為,還是不要做比較好。撫心自問,除非他以前真的待你很差令你至今還在痛恨他,又或者是個殺人放火不得好死的仆街,否則要他承受這種悲劇收場,會不會殘忍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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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

《夾硬嚟的人是最狡猾、最不可靠的》



■ 20.7.2015


對沒有太大把握追到,或者先前已經拒絕自己一次(或多次)的對象,有些人會出一下策——夾硬嚟。從擅自對外宣稱對方是伴侶、當眾拖手,到抱住對方不放甚至官恩娜式強吻都有。使出各種霸王硬上弓的手段,以圖迫使對方就範。

我怎樣看夾硬嚟的作風?當然是鄙視了。

利用別人不懂反抗的心理達到自己的目的,心態和在火車上非禮的人並無分別。無視別人的意願,只顧一意孤行完成自己一廂情願之事,實在十分自私。這種自私自利的人,根本沒有支撐起一段幸福感情關係的能力。在一段關係中,他們大概只會做他們認為是對的事,而不是細心體恤對方的需要。問我怎知道?很簡單——他們在追求的過程中已經不懂尊重人,追到手之後又怎會?

之前和其他人討論夾硬嚟這種手法時,聽過不少詭辯。當中最常見也是最難聽的,離不開下面這兩句。對於這些強辭奪理的謬論,我認為有必要反駁一下。

1. 「唔係咁點追到佢喎!」
將不當手段合理化,無異於將自私和目中無人暴露於人前。或者真的很想把對方追到手,也自認為有能力對對方好,但可曾有想過對方是否願意?拍拖講求互相愛護、尊重和信任,並非只是追求者一個人玩的遊戲。須知她本身可能已經有意中人,即使沒有,也不代表你就是她那杯茶。閣下選擇自甘墮落到隨便找個人拍拖,不等於對方也一樣的喔。

2. 「佢都無反抗,分明係欲拒還迎!」
不誇張,我覺得這句話只有強姦犯才會講。對方之所以不反抗,原因一來是你的行為對她造成太大的震撼,一時間根本無可能反應過來;二來念在你是朋友份上,不想即時、當面拒絕你,令你自尊全失。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反映出「不反抗」這個行為並非出自對方所願——簡單來說,在本應反抗的情況下,因為某些外來因素,令對方在當刻沒有反抗,但這絕不等於對方欣然接受你的霸王硬上弓。為別人增添了麻煩,卻反過來說對方沒反抗,會不會太卑鄙無恥呢?


罵完賤人,當然也要對各位親愛的讀者講兩句:當有人對你夾硬嚟,你必須要避開,明確表達拒絕的意思。要是對方翌日繼續死纏爛打 call 爆電話,這個人你以後可以不再理。由對方打算夾硬嚟開始,他已經沒把你當作朋友看待,你們的朋友關係早就不存在,因此你不需要考慮「失去了朋友很可惜」的問題。要知道朋友不是聖人,朋友也會犯錯——何況是那個早已不視你為朋友的人。最終真正能夠保護到你的,唯有你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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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

《受情傷就像踩屎;變態的才會以踩屎為榮》



■ 15.7.2015


幾個人圍埋吹水,講自己的情史。本來也想搭嘴的我聽了幾句心知不妙,決定只當聽眾。


其中對話幾句給我留下很深印象:
男A:我 ex 一個電話,我即刻由西環飛的仆入元朗同佢食宵夜,食完再自己返屋企。
女B:我見住我 ex 出面收埋第二個女人,但都忍到佢飛我我先走。
女C:呢兩年我出去打三份兼職搵錢食飯交租,我 ex 就做隱青做足兩年,乜都要我做乜都要我畀,有時仲會打我。
然後就詳述自己在那段感情中如何委屈,自己怎樣像耶穌一般逆來順受,怎樣不聽旁人的勸告,諸如此類。話語間卻不見痛苦的表情,反而還帶有一絲自豪。


聽著那幾位的對話,我不禁倒抽一口涼氣:這到底是甚麼心態?明顯地,這是自殘心態。不只自殘,還以滿身傷痕為榮,光是聽聽已覺得很恐怖。


被人當是免費勞工、流動提款機,隨傳隨到,身為一個人的尊嚴都被剝奪了。拍拖拍到那麼辛苦,完全不受重視,為何還不早點離去?這可不是相處上出了問題那麼簡單,而是對方根本不當你是人,那些甚至可以合理推斷為迫走你的手段,你還不顧一切地留在他 / 她身邊,有必要嗎?——我指的是,有必要對自己這麼差嗎?


在感情路上跌倒受傷,就如出街踩到狗屎。根據各人智力不同,反應也各異。


聰明的,踩完屎會立即離開。鞋底刷著地面走,同時暗自警惕下次多留意路況,以免重蹈覆轍。就這樣一步一步刷走鞋底的屎,鞋很快就變得乾淨。不太聰明的會立即大呼小叫,令整條街的人都知他踩了屎,然後走到路邊找個石壆用力磨刷鞋底,刷到幾乎出煙才離開。雖然有點笨拙,但至少鞋底的屎已去掉大半。


而最笨的,是踩完屎還留在原地,每逢有人經過就自豪地舉高腳,迫人觀看那鞋隙之間藏著排泄物的鞋底,又臭又難看。他們還會自我感覺良好,真心覺得「有幸」踩屎是某種榮譽——「我踩完就企喺度唔走,你地邊個夠我型?」


這些人無所不用其極地向他人展示自己有幾痛苦,甚至已經超越了搏同情的程度,去到以遭到傷害為榮,試問如果這都不算變態的話,怎樣才算?我沒興趣和這些變態佬變態婆鬥威,相信智力正常的人也不會。


眷戀痛楚的人,從來就不配得到幸福。他們終日只顧流連於往昔的不幸當中,甘心當被虐的角色,留戀一堆逐漸乾涸,滿佈蒼蠅和寄生蟲的糞便,半點也不淒美。即使幸福就在眼前,也不會伸手去捉緊,餘生只配和這些舊屎同度。


遇上這些熱衷於炫耀創疤的人,以前我或者會苦口婆心一番。現在?直接放棄治療算了。既然別人沒有求助,我又何必多管閒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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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

《「有人愛我我就會好」是個藉口》



■ 13.7.2015


早前在 Facebook 看到那個 [MK妹自白] 貼文,令我想起一位人有相似的故人。


經歷過失戀的沉重打擊,某人從此墮落。成為了夜場常客,結識一堆同樣不正經的人,經常蒲到通宵達旦才回家,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身邊相熟的朋友很是擔心,可是都無法勸她放棄這種糜爛的生存方式。問她,她只回答「讓我墮落到有人愛我我就會變好」、「我在等那個人帶我走」、「直到有人了解到我的好,就是我得救之日」之類令人摸不著頭腦的答案。


今日再回想這幾句話,只覺可笑。


所謂的「有人愛我我就會好」,根本是一個藉口。真正有心改善自己的,一早就身體力行了,何需再等甚麼人來?就像不懂游泳的人掉進水中,未等到有人跳下水拯救,自己也會拼命掙扎求存,對不對?擺出這種等人來愛的態度,就像一個游手好閒的無業遊民每天等運到,從不工作,日夜祈求中六合彩一夜致富。換言之,是無可救藥的廢柴。別人看到這副德性,即使有能力也不會施以援手。


連最基本的次序都搞錯,還在想等人來救,真是膚淺得可以。正確的次序是先管理好生活,行為檢點些,改善一下自己的形象,再尋找對象;而不是任由自己繼續放蕩,和不正經的人一同縱慾,同時卻在期待某個「會珍惜自己的人」出現,這道理已經不是第一次講。很簡單,連自己都不珍惜自己,誰又會珍惜你?芸芸正常人之中,誰會寧願要一個不知自愛的 Player?你又有甚麼辦法令人相信你會立即修心養性?


還天真地相信有人會像天使下凡般拯救自己的,請以三字自問: 憑 甚 麼 ?你不過是個凡人罷了,又不是一隻會生金蛋的母雞,長期做蒲精過後相信樣貌也不會美到哪裡。甚麼「我認真戀愛時比誰都要好」,根本和「我一爆 seed 溫書就會考第一」一樣,是廢話中的廢話。無論從前怎樣受人仰慕,現在也不過是一堆自甘墮落的地底泥。很難接受吧?可是倘若不想再繼續維持於這種狀態,就當承認這些事實,然後洗心革面,過一個正常人應有的生活。否則還是別妄想有人會走過來扶起你——當然,在夜場撿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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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愛令我勇於報答太多人》



■ 6.7.2015


不算花心,也不一定是濫交或濫情,說得好聽是博愛——在我們身邊,或許都不乏這類人。


某不感興趣的追求者不停用電話和訊息轟炸騷擾,她卻因為「不想辜負別人的心意」,始終不肯堅決地斷絕來往;很多人經常奉旨要她幫忙做事,她基於「不想令其他人感到麻煩」,幾乎從無 say no;甚至那位曾經多次出軌的前度提出復合,她也因為顧念舊情而差點應承——幸得朋友力阻才不致成事。無論對著誰都不會擺出強硬態度表示拒絕,寧願由自己承受一切冤屈,也不想替人添加苦惱。


我說:醒醒吧,豬兜。不要再做這種還債式的自虐了。你根本沒有虧欠任何人。


你不喜歡的人向你表白,希望你成為他的伴侶,你答應是不負責任,唯有拒絕才是應份。不單要拒絕,還要清晰、堅決地拒絕,免生誤會。須知「拒絕」這個行為本身並不構成罪惡——很多時候反而是提出要求遭拒的人自己需要檢討。每個人做每一件事,都應該有被拒於門外的心理準備,也須承受被拒絕所帶來的不悅。


拒絕別人的要求並沒有錯,因此無需責怪自己,更不必愚蠢到認為自己欠了別人甚麼。當別人騷擾你你就應該反抗,「保護自己免受傷害」連小學生都懂,一直不出聲縱容惡行,並不會對你帶來任何好處。


至於前度既然叫做前度,即代表關係已死,責任上誰都不欠誰。往日的情感已逝,兩人之間再無羈絆,也無權以情人身份要求對方為自己做任何事。你說想要報答他?無必要。對那段感情認真付出過,便已經盡了當愛人的責任。以前沒有認真的話,也不能透過現在做些甚麼去彌補。何況對方紀錄差劣,你就更加應該避開,以免給他再次傷害自己的機會。要是你堅持要為對方做一些事的話,請消失。理由在 ※早前的文章 已經過,不贅。


將同情心錯配,不斷同情那些根本不需要你去同情的人,只會令你看起來像個傻瓜。肩頭上堆積太多不屬於自己的包袱,不但使自己舉步維艱,也令人慣性依賴你,無疑是一個惡性循環。


與其墮落如斯,不如就從今天開始,丟低那些多餘的包袱,不必替無關痛癢的人顧慮太多。你不是天使,只是平凡普通的一個人。有自己的情緒不去處理,卻忙著管別人的,只值三個字:多鳩餘。要是自問同情心泛濫無處宣洩的話,不如去捐多幾次血——根據紅十字會,健康的成年人一年是可以捐三~四次的,請不要浪費做真正好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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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7日星期二

《寧願失戀亦不想失禮?》



■ 6.7.2015


經過了不太和平的過程,她終於將一段不愉快的戀情寫上句號。



想起過去幾年受過的氣,遭遇過的冷落,心中不免堆積了怨恨。然而礙於不讓旁人覺得自己「不成熟」,她不得不將這些怨恨通通收起,取而代之的是故作大方,煞有介事一再強調自己已經 moved on,甚至在公眾場合遇到那位前度,還會寒喧幾句,客套得令人窒息。



這些小動作真是無聊兼幼稚。



成熟兩個字,由細聽到大。觀乎不少人以為喜怒不形於色,凡事不動怒、不流淚,以一抹假笑把情緒死死壓住,便是成熟的表現。但我必須講:這完全是扭曲人性的荒謬之談。明明不開心,卻勉強裝笑;明明討厭某人,卻濫用客氣假扮大方,算甚麼成熟?這不過是虛偽罷了——不只是對別人,更加是對自己的內心虛偽。連自己內心真正想法都不敢面對就自詡成熟?真不怕笑死人。



失戀會不開心,就如跌倒會痛、眼見不義之事會憤怒、看見前路茫茫會感到徬惶一樣,是很正常的心理反應。拖是你拍的,戀是你失的,你的心情沒有誰比你更清楚。順應情感痛痛快快大哭一場,發誓與虧待自己的人一刀兩斷,或詛咒他家破人亡不得好死,又有甚麼不妥?要記住自己的感受永遠比別人的評語重要,別人說你失禮也好,不成熟也好,情緒化也好,都是毫無意義的廢話,不必放在心上。最重要是忠於自己的情感。矯揉造作這些事,留給入世未深的小朋友去做就好。


真正的成熟是一種修為,不是僅僅流於外表的造作。成熟之要點,在乎面對和忠於自己,對自己的決定負責,是其是非其非,不輕易受旁人影響。為了在別人心目中留下良好印象而扭曲自己,分明是本末倒置的行為,和成熟並無關係。渴望自己變得成熟的朋友,請從今日開始,學會不在意別人的目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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