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

《感情問題觀察:尋日勁放閃,今日炒大鑊?》



■ 23.1.2017


某對平時定期放閃,像公主太子般甜到爆燈的情侶突然炒大鑊,甚至演變成不和平分手。眾人先是大感錯愕,然後大嘆可惜。
作為朋友的我,每當看到這種事,即使不傷心也會擔心。然而除卻心情變化,再看深一層,漸漸也找到其中的規律。乍看似是事出突然,有時卻更可能是積累已久的問題大爆發。
打卡合照幾乎日日有,戴黑超都擋不住的閃光彈,大時大節特備驚喜六天日本為你準備……當所有人都先入為主地假設這些行為乃是出於主動的時候,容我問一句:What if not? 每個甜蜜印記的背後到底是真感情,還是受到其他原因驅使?


憑我的觀察,所謂其他原因,主要有三個。
其一是插旗心態。因為伴侶有點太受異性歡迎,只好不停透過親密合照,對外宣示主權,透過網絡說「這個人是我的你們不要碰」; 其二是因為伴侶喜愛出風頭,非要全世界知道自己有多幸福不可,而被迫將二人一切大小活動放上網供人圍觀; 其三是基於伴侶對驚喜和心意的過份渴求——大時大節或者過生日,只要安排稍有不當便會被黑面黑足一年,唯有當作挑戰難關般,一次又一次闖過去。

誠然,因真心喜歡而分享甜蜜時刻的人有很多(我也希望如此)。但假若這種行為純綷是基於以上三點,那就代表這並非自願的,亦暗示兩人感情的存在明顯不穩定因素。
說到這裡,sweet 爆情侶突然土崩瓦解的緣由就變得可以解釋了。正所謂事出必有因,冰封三尺從來不是一日之寒。表面風光,可能只為掩蓋存在已久的弱點,以及難以解救的心病。
緣起緣滅,朋友再熟都只是局外人,也沒有甚麼可做。或者我們只能提醒自己不要問出「點解你地一路咁 sweet 都會分手」這種蠢問題,在別人傷口上灑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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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星期四

《就是不要等一個她》



■ 20.7.2013


等,不過是一種浪費時間的無謂行為。


有不少人口裡總嚷著「等一生都等」,為不該等的人盲目地等下去。對於這些人,我是表示同情的,但同時也必須說明,我不贊同沒有名份的人作出任何方式的等待。

你對她表白,她不接受,也不拒絕,卻提出要你「等一會」,以後再決定跟不跟你在一起。事實上她如果要選擇你,早就選擇接受了,左思右想之後才勉強接納你(對,是接納不是接受),只證明你在她的心目中不過微不足道,只是第二,甚至更後的選項。
而你說「這不重要,最重要是能夠和她一起」?No way. 須知道她心底裡最重視的,始終另有其人,那個人的一舉手、一投足,都足以吸引她的眼球。而你,不過是個無關痛癢的替補角色,即使失去了,也不是甚麼天大的事,反正要找個像你一樣的替補,不難。你做得再好,也不過是個超級替補,永遠屈居在那個「正選」之下。


在你決定要等待某個人的時候,也請想一想,你想要的結果是甚麼。


想要愛?那就不要等。記住「愛你的人不會讓你等,要你等的人不會愛你」。當人真心去愛的時候,眼裡只會有那一個人,即使追求者再多也不會去看一眼。既然你不是她眼裡的那個人,那就代表你們有緣無份,再等下去也不會有意思。
想要關懷?那請你也不要等。不愛你的人除了在苦悶時找你解悶之外,根本不會誠心的去關心你。即使你肯對她無時無刻表達關心,也不代表她會對你做相同的事。
想要快樂?同樣,請你也不要等。對著一個不懂得珍惜你的人,看著她跟其他人擠眉弄眼,把可有可無的你遺留在一旁不管,你得到的只有不安。別自大到以為你是唯一能夠為她帶來快樂的人——這只不過是一種自欺欺人,一種源於你無法放下她,從而產生出的心理投射而已。
等,並不是甚麼偉大的行為,更加不能保證到某一天能等到甚麼好結果。等,從來只會寂寞到夜深。你想著的是她,她想著的卻是別人。等到花兒也謝了,驀然回首,她甚至沒在意過你這位過客的存在。無論你對她的傾慕有多深,無論她說的理由是多麼的冠冕堂皇,也不必為了她而作出無謂的等待。下定決心,抽身離場,珍惜寶貴的時間,也挽回屬於自己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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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

《重視與否,還看行為》



■ 18.1.2014


和朋友談到她甚為困擾的感情問題:從男朋友的行為上,她絲毫感覺不到受重視的感覺,訊息、電話不回覆,甚至不時失蹤,已經發生過不知多少次。然而朋友每次想斬斷關係,對方都會出言挽留——說很重視她,說她是自己的支柱,沒了她生活不知如何過…… 男友言語和行為上的巨大落差,令我的朋友感到非常困惑。
我說:當你遇到言行不一的人,請以其「行為」作為依歸,因他所做的,往往反映著他內心真正的想法。無論嘴巴上說得多動聽,辦不到就是辦不到,堂皇的說法是「有心無力」,說得難聽點,則是無異於廢話。
你在他心目中的重要性,多少能從他的行為中反映出來。「或者他只是太忙」等等自我安慰的借口,騙得過旁人,終究騙不過自己的內心。「重視」兩個字,要說出來毫不困難,可是一個打底心底重視你的人,決不會忍心讓你處於不安之中。
一次又一次為他挽留而留下,在你而言也許屬於某種淒美的行為,但在對方而言,很可能覺得對你敷衍也甚為浪費時間,巴不得你早日知情識趣,不再找他、煩他。原因是甚麼?無他,只是他已經不再愛你。他口中說的是動聽是難聽,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行為已經明示著對你失去興趣這一事實。
明明不想再和你交往,口中卻對你挽留,說不想你走,不過是一種避免成為醜人的權宜之計,日後再在行動上對你諸般冷漠,令你心灰意冷繼以求去,他就不必面對「先開口講分手」的尷尬。
因他的言語抱有希望,再因他的行動而失望,周而復始,拍拖拍成這個樣子,還有甚麼意思!對一個沒能盡好伴侶責任,只會空口講白話的人虛位以待,你能得到甚麼?我不知道,留給你去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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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

《別傻了,根本沒有這麼多人在激勵你》



■ 13.1.2017


多謝傷害過我的人」。
有仔細留意的話,應該發現到這句話愈來愈多人講。無論是年尾總結、樂壇頒獎、轉工(包括炒魷及裸辭)、失戀、回憶過去……總會有人爆出這句矛盾的話。

說出這話背後的意義大抵可分為兩種:一是故意這樣說去刺激傷害自己的人,二是真心對那些人產生謝意。

要是屬於前者,倒也是個好主意。正所謂有仇不報非君子,為自己出口氣永遠是有益身心的事,只要不沉溺私怨不影響生活,不妨多做。
然而若果是後者,是否該想一想:會不會 FF 太多? 無疑傷害、貶低、嘲笑,可能會燃起一個人的鬥志,卻不代表傷害你貶低你嘲笑你的人都想你好。「傷害我的人是用激將法令我變得更強」,這種想法真是幼稚得可以。事實上他們純粹是看不起你,把你當作笑柄。即使你逐漸進步,取得若干成就,對那些人來說都是毫無意義。不是繼續忽視你,就是出來黐金糠——就像電視劇那些早早拋棄親生仔,到親生仔事業有成,才仆出來認親認戚的仆街一樣。這些人過去對你施行傷害,未來也只會留在你身邊像寄生蟲一般 R 著數。
「為了讓看輕自己的人跌眼鏡而努力」這種事我都做過,結果?結果不就是在這裡叫大家不要照做嘛。無論你做得多好都會有人一直不喜歡你,這很無奈,卻很現實。 由始至於為你著緊,真心想你進步的人,向來不多——要知道這是香港,喜歡睇人仆街的從來不在少數。正因為這樣,才更加要認清楚誰是人誰是鬼。誰在你落泊時冷嘲熱諷狗眼看人低,誰在你陷入低谷時連一個 message 也懶得回;誰又在你失意時冒著養成啤酒肚的風險陪你飲酒吹水,在你提出瘋狂追夢大計時二話不說和你並肩作戰。「患難見真情」這句話,總錯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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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

《閃光、呻吟、怨念》



■ 15.2.2015


無可否認,Facebook 真是一個大熔爐(當然,前提是你朋友夠多)。尤其臨近情人節、聖誕節等,各種各樣的貼文都會出現。有不少人認為情侶「放閃光彈」,是令人厭惡的行為,甚至會因此作為 unfriend 對方的理由。
所謂閃光彈,其實是一種幸福的表現。看到朋友有美好的戀情,我心裡也會替他高興,因此只要數量不要太過,根本毫不過份。講到真正惹人憎厭的,有兩種:一是無病呻吟,二是表面平和,實際上背後充滿怨念的貼文。
無病呻吟,過份的自傷自憐,只會讓人看了不舒服。我明白你不開心,明白你覺得自己很不幸,覺得自己被世界遺棄。但一而再再而三地訴說自己沒完沒了的傷心事,和那些貼出甩手甩腳、爆血爆腦照片然後叫人「關心健康注意安全乜乜乜」的仆街根本同出一轍,分別只是一個用圖像表達,一個用文字表達而已。而這些人最終的結果大概也類同——遭到朋友疏遠、迴避、unfriend。
至於充滿怨念,就是那些表面說自己過得很好,看似宣揚正面訊息,實際上卻分明有弦外之音。以下是幾句經過處理,意思類近的例句,相信都似曾相識:
「從前都不知道,原來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幸福」 「今天才發覺最愛自己的人就是我自己」 「過去幾年浪費在不對的人身上的青春,就靠現在追回來吧」 「我要的幸福,從來沒有人會給我」
從這些句子中流露出的除了是怨恨,還有強烈的酸葡萄味。你不是真正的快樂,而只是透過電腦屏幕對你認為曾經虧欠你的人作出宣洩。對方會在意嗎?多半不會,反正你不是他的誰。你沒有騙倒了所有人,反而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虛偽、好勝的一面在人前表露無遺。
預料會有人說「別人喜歡說甚麼就說甚麼,這是言論自由你不知道嗎?」我想講這只是說對了一半。言論自由容許所有人發表自己意見,當然也包括了發表相反意見的權利。要是半點意見都接受不了的話,勸你還是早點搬家去北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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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星期五

《關於擇偶條件》



■ 29.10.2014


擇偶條件甚麼的,從來都是說說而已。
還記得從前初次被問及擇偶條件。從來沒有認真想過的我,只能隨口答上幾項:身高 170cm 以上、身形要均稱不要太瘦削、和我一樣喜歡打機、打鼓結他調酒至少懂一項(一直覺得懂這些的女性十分有型。這是題外話)等等。以後每次跟朋友談及這些,都會談個不亦樂乎,在盡情分享自己的擇偶條件的同時,也了解不同朋友的口味,一樂也。
然而這些所謂條件,所謂要求,又有幾多真正會付諸實行呢?
講擇偶條件,多數情況是自己對於完美(或近乎完美)對象的刻劃過程——如果能像照單執藥般,把這些內在和外在的好條件集中到一個人身上,那多好!然而世事沒有「如果」,人也沒有完美的,這些我相信稍為有頭腦的人都會明白。決定兩個人會否成為情侶的從來都是感覺,極少是純粹看擇偶條件的。(當然不能排除有些蠢蛋會很執拗於擇偶條件中,我想大概只有二次元的世界才能使他們感到心滿意足。)
符合擇偶條件,頂多能夠增加你心中對那人的好感,至於你會不會追求他(或者接受他的追求),則要看你對他的感覺如何。同樣地,即使那人不太符合你心目中的條件,但當你已經被他深深吸引,甚麼條件不條件的早就拋到九霄雲外去。換句話說,一個人之所以拒絕對方,並不是由於對方不符合擇偶條件,而是沒感覺。淺白一點的說法,是不喜歡。
擇偶條件不能在擇偶時作準,多麼諷刺的一回事。不過,與其頑固地死守那些名大於實的「擇偶條件」,倒不如接受這種諷刺,讓自己憑著感覺才適合自己的對象。對於擇偶條件這種僅能用作吹水話題的東西,實在不用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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