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星期六

《謀事在人,成事在 Mean》



■ 28.8.2015


朋友找我,說他某位朋友最近失戀了,想我說點甚麼,但「不要太 Mean」。

不要太 Mean。哈哈哈哈哈。我反問:到底你是純粹想我安慰她,還是要針對她的遭遇提出意見讓她以後睇路做人?

如果只是想安慰,靠你們一班朋友不就可以了嗎?特地找我這個陌生人說多餘的話根本是多此一舉。安慰說話從來不難講,唔好喊啦 / 唔緊要 / 呵返先 / You'll be fine / I’m always here... 諸如此類誰不懂說?然而這些話的成效到底有多大相信大家心知肚明。純屬「說了比沒說好」的話,隨便一個普通人都講得到,不必預我一份。

要知道,有些話不用 Mean 的語調講出來,是講不出精髓的。

那些從來不懂愛惜自己的,不停重覆犯同一個錯的,只懂埋怨不去改變的,還有總是對壞人濫用好心的,苦口婆心和友善叮嚀只是隔靴搔癢,大概不出一星期便會故態復萌。類似情況見慣不怪,對方還可能因而以為自己犯的錯其實不算大呢。所以,一是直接放棄治療甚麼都不講,一是直接戳中對方死穴,狠狠揭穿那些自欺欺人的謊言和幻想。

落藥重,皆因病重;說話 Mean,因為犯的錯不小。

縱然過程不好受,但要將插進皮肉裡的箭拔出,唯一途徑就是忍痛破開傷口,愈早愈好。相反,人一日選擇逃避不面對,一日都不會知道到底傷痕到底有多深,背上的包袱有多大。即使心情在一時之間得到平伏,往後還是會被某事某地某人觸動情緒,而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這不過是漫長痛苦的開始。

當然,只有在需要 Mean 的時候,我才會毫不吝嗇地 Mean。也就是說,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之下都無定向無差別地 Mean 一番。要是對方根本沒做錯,只是一時鑽了牛角尖想不通,我多半會好言相勸,同時讓對方明白「無做錯就不要亂認」;如果只是初犯小錯、一場誤會,稍為提醒一下大概就可以。畢竟 Mean 只是一種說話方式,而不是我的嗜好。

道理很多,但其實萬變不離其宗。重點是面對現實。承認失敗,面對自己做過的錯事,放手離開那個無心裝載的人,才是復原的開端。正能量的狂轟濫炸只會讓當事人自我感覺良好,並不會解開死結。要被人 Mean 幾句然後含淚站起來,還是要一直依靠旁人施捨憐憫續命?Please make a wise choice, my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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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

《逃離「來得快,完得快」的宿命》

■ 26.8.2015


前度之所以被稱為前度,正是因為感情已經完結。就算你投放過幾多愛、花費了多少年青春、又因為前度而拒絕了幾多人,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已經玩撚猿,回不去了。前度,感情上的失敗者——拿失敗者和現任作比較,說現任「比前度好」,和說某事物比屎還香,在本質上根本沒分別,一點意義也沒有。前事已過,留戀無用。何況現在有了新的感情,繼續和前度藕斷絲連,怎樣都講不過去。不如在事情有機會惡化之前,努力把關係維繫好。

要逃離「來得快完得快」之宿命,首要關鍵就是要有徹底和前度割斷的覺悟。對往事實行「不聯絡、不幻想、不比較」的三不政策或許還未足夠,嘗試主動了解對方、將爭執的傷害盡量減低等等,沒有一件是值得忽略的小事。

給我聽住:想法要用來了解,不是用來瞎猜的。請你們多傾偈、多傾偈、多傾偈(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了三次)。設法知道對方的想法和價值,同時也讓對方知道自己所想。閒時多作代入思考:如果我是她,遇到這種情況 / 聽到這句話,會有甚麼感受?這樣能有助避免觸發禁忌,減少誤惹對方生氣的機會。

爭執。爭執對情侶來講總是難免,分別只是多與少、處理得好不好而已。有人認為爭執必須迅速解決,「爭吵不過夜」、「收線前要解決」諸如此類奇怪規則,多不勝數。

快,不是不好。但至少都等大家都下了口氣再算。

氣上心頭,甚麼道理都聽不入耳,道理再多對事情都沒幫助。這是很實在的狀況,我想很多朋友都親身歷經過,此其一。其二,純粹為了和解而和解,根本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一點都不值得鼓勵。今次爭吵完了,然後呢?只求一夕安寧,引起爭吵背後的原因莫講解決,就連了解都未了解。在這種情況下,下一次因為同樣的原因引致爭執只是時間問題。

急於一時解決只會弄巧反拙,對長遠解決爭執並沒有幫助。先讓爭執停止發酵。冷靜過後再講清講楚 (i) 講自己有甚麼錯,下次會改善;(ii) 講對方講了甚麼令自己感到不舒服,請對方注意一下。情侶間講幾句話不會有害處,一味靠估才會造成更多誤會。另外,除非還是十六七歲的小朋友,否則甚麼「誰先開口誰就輸」的智障對白,還是別講出來讓自己丟臉比較好。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各自的想法和脾氣,要人關心,就不要再耍這些多餘的心機。

對,我不主張失戀不久即找新的伴侶,但兩個人既然已決定開展新的關係,就得好好經營,不要讓這段初起的感情淪為短期內又一單悲劇或鬧劇。

寫著寫著,不經不覺又開了教書 mode (笑)。這些都是綜合了我過去的失敗經驗所得,寫來算是有血有淚(笑)。結尾還是老話一句:希望大家不用走我的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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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

《來得快,完得快,不過是泡沫》



■ 26.8.2015


他和她剛剛都經歷感情挫折,各自受了不輕的情傷,卻在情路上巧合遇上。兩顆寂寞的心互相吸引,情感找到寄托,隨之而來的快樂迅速蓋住了傷痛。不到半個月時間,兩人都自覺適應得不錯,成功找到相處的節奏,恍如一拍即合,彼此相逢恨晚。

可是不出三、四個月,情況便急轉直下。磨擦漸多,大家的耐性卻漸減。連小事都不願退讓,最後意興闌珊落得分手收場。明明幾個月前還是甜如蜜餞,怎麼轉眼之間就出現一百八十度轉變?

是因為大家都只看到瑰麗的泡沫。在熱戀中麻醉傷痛,然而心理上根本未準備好承受潛藏在泡沫底下的隱憂——

其一,舊情明明還未散盡,但礙於寂寞難耐,同時受到他人追求,便乾脆以一試無妨的心態開展新戀情。身旁的伴侶雖然變了另一個人,但思想上仍未調節好,還會下意識地借屍還魂,將對待上一段感情的心態套用在新感情上。這樣便容易引致錯覺——對方好是因為「她在某些方面比前度好」,而並非因為她有某種獨有的吸引力。

其二,大家都沒有信心。因為深知自己活在對方前度的濃重陰影之下,所以發誓要做得比她的前度更好。殊不知道自己要做的是 do something new,而不是重覆再做一些別人已經做過無數次的事。向著錯誤的方向發力,給對方的不是對方想要的,自然事倍功半,吃力不討好。

講到底,問題的癥結在於始終未能擺脫往事。明明已經有新生活,卻慣性地以過去的標準評定好壞,也不明白在互相不太了解之下出現的合拍情況,其實是一時的假象。熱戀的泡沫爆破以後,才發現兩人之間近乎甚麼都不是,這時問題便會逐漸浮現,不由得你們去逃避。

「來得快,完得快」,連歌詞都這樣寫。到底這是不可逆轉的宿命,還是在險惡之下尚存有希望?下一篇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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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

《嗯》



■ 30.5.2014


「嗯」——一個公認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甚至帶有敷衍和愛理不理成份的回覆。當你興高采烈地向你所重視的人分享你感到興趣的事,對方卻只以一個「嗯」字作回覆,總令你感到十分無癮。

這種熱臉貼在冷屁股上的差勁感覺,相信沒有人未曾試過。可是事實上,有時又不能完全怪責別人以這樣的方式給予回覆。很多時候,當回想自己講過甚麼話,再站在別人的角度看,不難理解別人為何只回答一句「嗯」。

必須明白的是,你重視別人,別人不一定也要同樣重視你,尤其是剛認識不久的人。你也許很想和對方發展下去,但當對方不是這樣想,這段關係便注定走不長。第二,是你所講的話,實在太過枯燥無味——除了閒談八卦,就是旁人的是非,毫無內涵可言,叫別人怎提起和你攀談的興趣?亦有可能,是當別人和你不算熟,你卻將深層的私事相告(eg 你的前度怎樣,你家裡發生甚麼事),令人霎時間感到唐突,不知如何回應。

死不斷氣的訊息轟炸,問了又問沒完沒了的無聊問題,耐性再好的人也會感到煩,迫不得已敷衍回應,甚至連回應這個動作也省下來。如果說敷衍地回應是一種無禮,那麼沒完沒了的說話,也該算是一種騷擾。

即使很想和某人分享自己的事,也要顧及別人的感受。人大了,不像小孩一樣,會有人告訴你「這樣做很煩人」、「這樣說話令人不爽」,而往往是到和別人疏遠了,才意會到自己的問題。與其糾結於「為何別人總是不重視我」,不如檢討一下自己說話和傳訊息的方式和態度,日後不要再重覆相同的錯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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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諒的條件》



■ 2.5.2014


拍拖,不就是兩個原本各有不同性格,以及辦事方式的人一起生活。很多時候,無論這段感情有多穩定,兩個人之間很多方面的不同,或多或少影響著彼此的相處,從而引起衝突——

當然,在衝突真的發生之前,情侶們還是會努力,把衝突發生機會減低。「體諒」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做法,兩個人能夠互相體諒,從而遷就,是良好相處的基石。

說到體諒這麼重要,那到底體諒是不是無條件的呢?我認為未必。要獲得體諒,至少必先滿足一個條件:你有嘗試改善狀況。

就以兩個人的相處時間為例。A 是個大忙人,一星期七日的時間表,都被各種公事私事擠得密密麻麻,剩下留給伴侶 B 的時間非常有限。每次 B 向 A 表達不滿,A 都總會擺出一副無可奈何的神情,希望 B 體諒他真的很忙碌。在這個情況下,A 是否值得被體諒,就看他有沒有盡力去改善。

要是 A 決定減少不必要的應酬和無謂的加班,將多出來的時間投放在感情上,那麼即使多出來的時間不長,也足以顯示 A 至少有嘗試去令現狀變得更好,因此算是值得體諒的。相反,要是 A 把 B 的訴求置若罔聞,依然故我,過著以自己的事為中心的生活,不斷為自己的自私找藉口,而不去想如何改變,那麼這個人就不配被體諒。

「我應該體諒他嗎?」當你下次有同樣的掙扎時,不妨細心觀察他的言行,看他是在改變的過程中,真心希望得到你的體諒,還是純粹在撒賴。須知道體諒一個不值得被體諒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屬於一種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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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

《劣質道德撚記渣,慳啲啦你!》

修改自明報新聞網圖片


■ 21.8.2015


節錄明報報導 - 調查指「低頭族」成拒讓座主因 記者直擊青年玩手機未讓座予抱孩婦女(22:25)

本報記者今日傍晚乘港鐵時,看到一名女士手抱小孩,倚著扶手柱半蹲在地,卻無人願意讓坐。記者用相機拍下情況後,坐在該女士旁邊的青年聽到快門聲,高聲質問記者「做乜影相」,現場乘客則說:「你咁後生,見人哋抱住BB都唔讓座,咪要影你囉!」
該青年反駁:「佢抱住細路,我唔讓,你就要影我?」青年罵完記者後未有進一步行動,繼續坐在座位上使用手機,直到記者下車,也不見有人讓座予該名抱着小孩的女士。

講真丫,以前我一路以為呢種嘩眾取寵,為搏 click rate 無所不用其極嘅手法只會出現喺娛樂版。勢估唔到呢種風氣已經蔓延到「公信第三」嘅港聞版上面。傳統紙媒墮落固然教人婉惜,不過身為作者,我認為有必要針對涉事攝記李澤彤 Elson Li 講兩句。

阿李生,你又知個後生仔無需要坐?人地可能啱啱放工想坐下休息下,可能咁啱急屎要坐住忍到落車,甚至純粹係想坐所以唔讓座。講到尾,法例無規定要人讓座,而選擇唔讓座背後可以有好多原因,你唔了解一來係因為你無同理心,二來係你為咗製造話題,而不惜陷呢個後生仔於不義。難道你認為呢個做法都算係合乎道德?

批判。用記者身份,揸住相機,話影就影,返黎寫份稿話後生仔寧願打機都唔讓座。批判。阿記者先生,你咁撚偉大,企到個道德高地咁高,我點同你講野呀?——之不過咁,其實你都犯緊法喎——

根據港鐵附例 28H(1)(e)
任何人於鐵路處所之上,不論何時—不得在未獲港鐵公司書面同意並受依照港鐵公司所施加的條款及條件規限的情況下,使用任何錄音或錄影或拍攝器材以進行訪問或拍錄或製作影片或錄像。
 

拍攝。如果係平時搭車自拍都算喇(雖然都係犯法),但你影完啲相 Send 返去報館,然後刊登喺明報新聞網上面作為商業用途,呢樣就真係講唔過去。請問你有無尊重過被拍攝人?有無尊重過港鐵公司嘅商業利益?有無尊重過你記者嘅身份?有無尊重過公司?無。乜鳩都無。又唔係要報導有人墮軌、地鐵出煙呢啲突發新聞,何解要知法犯法呢?到底你係身為記者都唔熟悉港鐵附例,定還是乜都唔理總之畀我影咗先?人地問你影乜你又唔主動答人,呢個行為同喺示威現場揸機點相果啲黑警有乜分別?

老屎忽討厭,幫老屎忽出聲護航嘅撚人更加討厭。

我講得呢番說話,就預咗你會用「新聞自由」、「報導自主」一類詞語嚟接招,順便屈我係五毛 + 幫自己裝個受害者光環,然後靠一班仆出黎幫口嘅左膠加持以增加知名度。

我想講,慳啲啦你。

無錯,記者呢個職業本應受到尊重。但正正係有你呢種害群之馬,做到記者個朵臭晒先會令到大眾對記者嘅觀感變差。樹大有枯枝,喺今時今日傳統紙媒日漸式微嘅趨勢之下,你呢挺人就係加速紙媒滅亡嘅助力,同時又係一個用記者身份做擋箭牌,將批鬥後生仔唔讓座呢樣野合理化嘅撚人。我唔怕被人話我鬧記者傷害新聞自由,唔係因為我一向得罪人多,而係因為明眼人都睇得出,真正傷害新聞自由嘅,就係如你呢種搬弄是非、不分黑白嘅記渣。至於為咗盲撐你而屌我果啲,So99y,我睬佢地生芒果。

所以,你想有人撐?好呀,咪睇下邊個會出面撐你呢種傳媒界毒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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