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愛令我勇於報答太多人》



■ 6.7.2015


不算花心,也不一定是濫交或濫情,說得好聽是博愛——在我們身邊,或許都不乏這類人。


某不感興趣的追求者不停用電話和訊息轟炸騷擾,她卻因為「不想辜負別人的心意」,始終不肯堅決地斷絕來往;很多人經常奉旨要她幫忙做事,她基於「不想令其他人感到麻煩」,幾乎從無 say no;甚至那位曾經多次出軌的前度提出復合,她也因為顧念舊情而差點應承——幸得朋友力阻才不致成事。無論對著誰都不會擺出強硬態度表示拒絕,寧願由自己承受一切冤屈,也不想替人添加苦惱。


我說:醒醒吧,豬兜。不要再做這種還債式的自虐了。你根本沒有虧欠任何人。


你不喜歡的人向你表白,希望你成為他的伴侶,你答應是不負責任,唯有拒絕才是應份。不單要拒絕,還要清晰、堅決地拒絕,免生誤會。須知「拒絕」這個行為本身並不構成罪惡——很多時候反而是提出要求遭拒的人自己需要檢討。每個人做每一件事,都應該有被拒於門外的心理準備,也須承受被拒絕所帶來的不悅。


拒絕別人的要求並沒有錯,因此無需責怪自己,更不必愚蠢到認為自己欠了別人甚麼。當別人騷擾你你就應該反抗,「保護自己免受傷害」連小學生都懂,一直不出聲縱容惡行,並不會對你帶來任何好處。


至於前度既然叫做前度,即代表關係已死,責任上誰都不欠誰。往日的情感已逝,兩人之間再無羈絆,也無權以情人身份要求對方為自己做任何事。你說想要報答他?無必要。對那段感情認真付出過,便已經盡了當愛人的責任。以前沒有認真的話,也不能透過現在做些甚麼去彌補。何況對方紀錄差劣,你就更加應該避開,以免給他再次傷害自己的機會。要是你堅持要為對方做一些事的話,請消失。理由在 ※早前的文章 已經過,不贅。


將同情心錯配,不斷同情那些根本不需要你去同情的人,只會令你看起來像個傻瓜。肩頭上堆積太多不屬於自己的包袱,不但使自己舉步維艱,也令人慣性依賴你,無疑是一個惡性循環。


與其墮落如斯,不如就從今天開始,丟低那些多餘的包袱,不必替無關痛癢的人顧慮太多。你不是天使,只是平凡普通的一個人。有自己的情緒不去處理,卻忙著管別人的,只值三個字:多鳩餘。要是自問同情心泛濫無處宣洩的話,不如去捐多幾次血——根據紅十字會,健康的成年人一年是可以捐三~四次的,請不要浪費做真正好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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