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要分開就灑脫點,勿做假仁假義的逃兵》



■ 10.3.2017


「因為我不夠好,自覺襯她不起,只好離開…這是我唯一能為她做的事…

「因為不夠好而離開」不過一個藉口,是公開的秘密。作為分手的藉口,類似說話的出現率不算低。事實很可能是覺得伴侶不夠好,又不願直接講,只好胡亂編個藉口讓自己好下台。聽到的人不追問下去,為的也只是保全對方的面子。
然而會不會有人真心抱持這種想法,因自問襯不起對方而悄悄離開?我不敢說沒有。對於這些想法奇特的人,讓我來告訴你:你沒有資格這樣做。
當你還是孤家寡人吊吊 fing,你大可以放任自暴自棄自卑自憐自傷自責,不斷無病呻吟也與人無尤。但當你有了伴侶,這便不只是你的事。襯與不襯,並不是單單由你決定,你有權覺得自己是零,但你的伴侶並不是這樣想。至少在她眼中,你必定有可愛之處。既然選擇了你作為伴侶,就有包容你各種不足的覺悟。這是作為伴侶一些很基本的義務。別人沒有放棄你,難道你要首先放棄自己嗎?
再者,愛理不理、始亂終棄,會令你的缺點消失嗎?別傻了,問題從來不能靠逃避去解決。你自把自為離開,只是逃避問題,同時剝奪伴侶和你一起面對的權利。有這種情況之下,還敢以偉大自居,還敢說「這是我唯一可以做的事」,真是荒謬。這種以無奈包裝的自私自利,實在是太嘔心了。
要離開就給我灑脫點乾脆點。老實說自己不想再負責任就好了,這樣你至少是個誠實的懦夫,而不是假仁假義假慈悲的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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