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星期五

《為前度愛人做最好的事: 消 失 》



■ 3-6-2015


朋友K早排與前男友分手,她的前男友很快便再和其他人拍拖。縱使不再是愛人,但K依舊渴望和前男友好來好去,真心希望他離開自己後可得到幸福。(這種心態我暫且不評論,反正她怎樣想是她的自由,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就好。)



僅僅兩星期後,K的前男友便和那位新歡分了手,並將矛頭直指向K,說多管閒事的K是導致他們分手的罪人。K一方面甚感意外,一方面卻則堅持她沒有做違背良心的事。



細問之下,真的教我哭笑不得。K說她把和前男友拍拖四年來的「經歷」用一份 Word 檔做總結,包括前男友喜歡的動物、卡通人物,飲食習慣和喜歡的餐廳,支持的球隊,討厭的說話語氣等等,通通記下,就似一本前男友使用說明書。還將這份「說明書」寄給前男友的新歡,囑咐對方好好對待這位男人。



坦白講,我認識的K不是壞人,所以我相信她這樣做並非出於惡意。然而無惡意還無惡意,這種行為的確是不可理喻,被誤認為報復手段也不意外。



我告訴K:無論你出發點有多好,但對於現任情人來講,你這位前度永遠都是天敵。你以上一手的身份對她講「請待他好」,還教她如何去做,她只會視之為一種示威手段。作為現任情人,她自然會對你那位前度好,亦會慢慢摸索到兩個人的相處方式,為何需要跟你那一套,活在你的陰影之下?取悅愛人是她的責任,關你這個外人甚麼事?



我給K的建議是:要是真的想前度愛人幸福,只需做一件事:立 即 消 失。離開他,在他的生活圈子中徹底消失,讓他過想過的生活,漸漸將你淡忘。無論你自問在這段感情中得到多少、付出多少,無論你倆曾經度過多少幸褔光景,也必須承認那是一段失敗的感情。即使不捨,也要放下和 move on。再講,一直黏住他不放,只會令旁人以為你們還未正式分手,因而阻礙他和其他人發展的機會。


要知道,所謂「前度」僅僅是一個時代過去的殘餘物。是一個稱呼,不是一個身份。請不要一廂情願,把自己看得那麼高。畢竟人成長到某個年紀,應該知道感情和人一樣,不是你死抱住不放,就代表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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