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星期二

《冤有頭債有主;勿用前度的罪懲罰現任》



■ 3.9.2015


某友早前發現當時的女友與其他人有不尋常關係——畢竟是親眼看見,二人除了分手之外別無選擇。

過了一段時間,這位朋友找到了新歡,暫時相處起來也算是不錯。縱然如此,他自己卻對這段感情不太看好,聲言「不會對這段感情太投入」,全因以前受過前度的欺騙和出賣。

這大概會令不少人感到共鳴吧。受過情傷的人,經歷過付出信任卻反遭出賣,便會傾向變得加倍小心,對任何事都不盡信。

然而只要稍為想一想,便知這並不合邏輯。

前度對你不好,你可以隔著 Facebook 對她進行炮轟,到鵝頸橋打小人振興傳統行業也是不錯的選擇。當然,選擇大愛包容或者一拍兩散中斷一切交流也不是壞事。

重點是冤有頭債有主,找晦氣也不要點錯相。

現任情人並沒有義務承受你前度遺留下來的罪孽和責任。既然已經分開,身邊不再是那位仆街前度,那就無需要再像驚弓之鳥一樣畏首畏尾。拍拖本來就是令人開心舒泰的事嘛。日防夜防,提心吊膽,為生活添加不必要的壓力,這樣拍拖又有甚麼意思呢?

愛情是無辜的。你的現任愛人也是無辜的。你害怕不知何時會被出賣,對方則再努力也無法得到你的全盤信任,根本是一個標準的雙輸局面。這種心態不改變的話,這段感情基本上已注定失敗收場。

做人要有 sense,要分得清楚誰傷害你、誰對你好。無差別的懷疑以及將好人當賊辦,身邊的人再有量度,也遲早會感到沒趣吧。而你也會因而變成另一個善於傷害別人的人——就如你那位討厭的前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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