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

《慶幸我們沒有互相消耗下去》



■ 21.7.2016


早幾天和一位朋友吃飯,從她口中得知我某位前度已結婚生子,生活好像過得還不錯的樣子。我用幾秒時間在腦海撈起對她的印象,然後自然而然的感到欣慰。

欣慰並非出於掛念呀念念不忘呀甚麼的,而是慶幸當初分手分得徹底,沒有留痕。她的生活看來美好,我也過得不錯——至少比往時在一起的時候要好。我想是因為當年分開後沒有藕斷絲連互相牽掛,才有今天的光景。

回想那惡夢般的數個月,充滿稜角的兩個人相處猶如水碰著油。火爆遇上沒耐性,為了最小最輕微的事情也可以吵得翻天覆地,有次更幾乎大打出手。試過短暫分開又因心軟而留下來。結果呢?結果就是沒有結果,得到另一次失望。

在那次之後,也許我們終於認命,接受大家真的不相襯這個事實。從此分道揚鑣,沒有再見,連訊息來往也斷絕,將對方從自己的生活圈子中徹底擦走。

她說我不是壞人,我也覺得她是好女仔,但一切都不重要。可幸我們都找到了彼此之間最適合的距離——那就是保持距離,愈遠愈好。這樣確保大家日後各自各精彩,不至於像從前那樣火星撞地球。

很多人說「勉強無幸福」。如果這是真的,那麼我們現在各自得到的幸福,就是來自當初沒有勉強。這並不關乎愛得夠不夠刻骨銘心的問題。爭辯也沒有甚麼意思。重要的是大家都明白在一起是錯誤的決定,於是抽身離開,替對方鬆綁。縱有短暫陣痛,也是值得。

情傷之所以加劇,很多時都因為雙方不懂得退後,不甘於放手。付出了卻得不到預期中的結果,心中滿是不甘;愈想捉緊虛無飄渺的感情,它卻流走得愈快。到發現痛的時候,傷口已被刺得很深,甚至會發展成人生某段時期的陰影。

經歷一輪悲哀憤恨怨懟沉溺過後,有沒有試著退後一步,看清楚眼前的事物,是不是非牢牢抓住不可?還是決定不再和自己作對,鬆開手,讓大家都得到救贖?我和那位前度選擇了後者。

也許那是我們一生中最有默契的一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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