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4日星期三

《談「我已經有新歡,但仍然很掛念舊愛」的態度》



■ 3-2-2015


「本身已有穩定伴侶,卻還是時時刻刻懷念著某位前度,不知她現在過得好不好?」——這種題材經常為某幾個作者所利用,作為量產商業情歌的歌詞也屢見不鮮。雙劍合璧,將不要臉的態度頓時包裝成冠冕堂皇的愁思。


在正在拍拖甚至已經結婚的情況下,仍然對舊情人念念不忘,擺明就是一心二用。一心二用,就是不忠。不只不忠,還要裝出很可憐的樣子,將濫情思想合理化。有沒有想過真正的受害者其實是現任情人?現任情人以為找到了你這個好歸宿,卻不知道在你的心中還有其他人存在。只因為閣下的濫情,造就身邊無辜的人淪為犧牲品,這不是自私是甚麼?

 


往事過了很久,也許是一個十年。偶爾想起過去的人和事,感嘆一下也許是人之常情,但是有必要為了所謂的「時間問題」、「在錯的時間遇上了對的人」而不斷矯情造作嗎?十年人事幾番新,人也會隨著時間不斷成長。用現在的智慧和能力去衡量以前做錯的事,實在既無意義亦無 sense。就正如一個成年人,不會時刻感嘆為何讀幼稚園的時候會瀨屎一樣。昨天所犯的錯可能很低級、很笨拙,然而沒有昨天的笨拙,就沒有今天明白事理的你,這一點相信稍有理智的人都會明白。



無論怎樣試圖文過飾非,也不會令本質上無恥的事情變得浪漫,更不會為當事人套上任何光環。一再留戀經已覆水難收的往事,只會暴露自己三心兩意、不負責任的本性。連這種事情都去矯情一番,在很大程度上亦反映出作者品味之低俗、品格之低下。(有人將之歸類為「矯情文學」,然而那些東西矯情有餘,「文學」二字卻談不上,是以我認為「矯情爛文」一名更為貼切。)大概只有又天真又傻的人,才會對這種不要臉的濫情文字表示贊同——當然,他們也是最易受騙上當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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