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4.2015
因為一宗網上欺凌導致自殺事件,令欺凌問題一時之間再受關注。其實無論在網上抑或在現實世界,欺凌問題一直都存在著。今天且以過來人身份講兩句。
在現實世界中,有人認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在人群之中只佔很少部份,大多數人都只是旁觀食花生,因此會以為所謂欺凌都不過是個別事件、個人是非。事實是這樣嗎?事實是,欺凌事件和那些食花生的人從來都脫不了關係。
欺凌者自尊心薄弱,急於透過在大班人面前證明自己,得到所謂的「優越感」,因此選擇了欺凌弱者這種下流手段。期間只要有花生友投以好奇的目光,竊笑或大笑,甚至拍手叫好,欺凌就會繼續,不論在言語上還是在肢體上。期望引人注意的欺凌者達到目的後不但不會收手,還會變本加厲,愈做愈過份,為的就是更多的「優越感」。所以請花生友們注意:別以為聲稱「我只是負責笑」,就可以完完全全置身事外。
不過,對比起以下這種人,花生友式平庸之惡根本只是小巫見大巫。
某一天在某間中學,被欺凌者忍無可忍,終於決定找老師主持公道。這時竟然有人批評被欺凌者為「報串」、「二五仔」。首先,見到有人被欺凌也不出聲裝作看不見,是為一仆街;不去批評欺凌行為,卻指謫被欺凌者尋求公道,是為二仆街。按照他們的邏輯,當他被人打劫,他去報警,他就是二五仔,對不對?是不是因為和欺凌者較熟稔,就要盲目地維護他們的無理行為?真是天大的笑話。作為欺凌者,夠膽做自然就要夠膽認。又要欺負人又要害怕被師長知道,不是懦夫是甚麼?
我認為未曾親身感受過被欺凌之苦的人,都是很幸福的。基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我也不希望這些人某天會成為被欺凌者——除了那些大講風涼話的人。甚麼是風涼話?有被欺凌經驗的人應該已聽過不少,簡單介紹幾句:
「被欺凌的人自己都有責任」——
第一,有責任與否不需要由你這個毫不知情的局外人來批判。第二,當我被欺凌的原因純粹是因為別人對我有偏見,我又有甚麼責任可言?難道要在世間上消失才行?人存在並不是為了取悅誰,要是你覺得我很礙眼,與其要我改變去迎合你,不如你自行走開。
「人地蝦你唔啱,但你鬧返人都係唔啱」——
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的懶中立言論,只反映出講者不分是非,混淆事情重點,堪稱風涼話之中最差勁、最難聽。按照這種講法,大概只會得出「強姦犯固然不對,但你反抗時抓傷強姦犯也是不對」之類的謬論吧。
「下?小小野都忍唔到?」——
欺凌並不是小事。覺得是小事的人,一是沒有身受其害,二是奴性過重習慣跟別人鬥慘。要知道,問題重點不是「忍到」與「忍不到」,而是「為甚麼要忍?」。是不是你身體有能耐抵受十拳,我就可以不問因由隨時打你十拳?稍為用腦想想已知道有甚麼不合理。在我看來,除了「勿因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之外,還得加上一句:勿因辱小而受之。長期的逆來順受並不會令你看起來比較成熟,只會讓人覺得你是個不敢反抗的受氣包。
並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必須要有同情心和同理心,但不同情之餘還要講風涼說話,就真的是既離地,又仆街。這種人的卑劣程度和欺凌者可謂不相伯仲。
作為不幸的過來人,我早已放棄對施行欺凌的人進行苦口婆心的勸戒——與其浪費時間對那些欺凌者好言相勸(反正對方也不會聽),不如設法迴避或反擊。不過對於遭受欺凌的人,倒是有幾點忠告:
一、必須認清楚,欺凌你的人是賤人,是仆街,因此絕不需要主動提出和解,也不要試圖講道理。從來都沒有受害者反而要向加害者道歉的道理,被賣了也別急著幫人數錢。若干年後事情淡化,你們也許會忘掉過去化敵為友,但這絕對不會是現在的事。
二、不要相信欺凌者說「因為你乜乜乜所以我先至蝦你」的廢話。這只是將欺凌行徑合理化的借口,千萬別蠢到以為這是有助你改善自己的機會。須知人無完美,但不完美並不是遭受欺凌的理由,也無人有權用欺凌作為改變或控制你的手段。即使別人不尊重你,你也得尊重自己、愛惜自己。
三、針對網上欺凌,惡意的言論不要上心,惡意的發言者不要理會。這些不理會別人感受也不對自己言行負責的撚人,見一個就該 block 一個。能夠清楚分辨哪些是提供意見的批評者,哪些是事無大小都鳩屌一餐的破壞者,是成熟的表現之一。至於將一切話語包括惡意抨擊一概照單全收的人,只是食飽飯沒事幹和自己過不去而已。與其跟有心搞事的人玩泥漿摔角,何不把時間留給更有意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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