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5日星期六

《一次失戀,兩重傷痛》



■ 29-3-2014

戀情告終,你失去了愛人,失去了一段往日還稱得上是美滿的關係。曾經可供倚靠的肩膀,曾經傾訴心聲的對象,今日之後不再出現,身邊少了個親密戰友共你一起面對生活上各種難關。即使終於說服自己「已失去的不再回來」,但情感上感性一面還會使你哭。


失戀痛,人之常情;可有些情況,是人除了要扛起失去感情的痛之外,還有可能要承受多一重痛苦。你要不要承受這額外一重痛,就看你是哪一類人。


如果你分手,屬於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的義無反顧型,不論出自對方還是自己的口,一旦說了分手,誓不反悔也不回頭,那麼恭喜你,你的痛不須多久就會磨滅。


如果你是屬於分手前猶猶疑疑,分手後也猶猶疑疑,在復合和分開之間舉棋不定,沒了情侶名份卻拋不開情侶習慣的四不像型,那你大概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餘震。這般感情狀況拍拖不似拍拖,單身不似單身,別人問起也答不出是甚麼狀況,只是一直不明不白,無了期無目標地拖下去,將會是長期消磨意志的舉動。


至於最大機會遭受額外痛苦,也往往受得較深的,要數那些不打算分手,但又把「分手」兩個字講出口的人。這種人通常自尊心較薄弱,期望透過對方出手挽留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可是,當對方出奇地合作,不挽留,不安慰,還向你討回他的東西,你便不禁產生一種感覺:難道我在你心中的價值,還不如一部 Wii 加兩隻手掣?


到你打下洋洋千字向他半威脅半乞求地表明心跡,對方卻視而不見,到時只會進一步對你造成打擊。你的原意是想證明自己在對方心中的重要性,而對方的表現卻狠狠地告訴你,你其實沒你想象中重要。可是這也不怪得人,畢竟提出分手的人是你,是你親自把自尊扔進谷底。這就是我為何一直強調「分手只能講一次」的理由。



生命中能令我們傷痛的事還多著,我們不能一一避免,惟有學懂如何將傷痛減到最低。
失戀代表一個終結,一個令人絕望的狀態。強行在絕望之中加上希望,得出的結果也只有失望。唯有接受現實,才是帶領自己走出深淵,使痛苦局限到最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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