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

《做雞還是做人?》



■ 16-5-2015


在討論上看到一單事件,大概是這樣的:某女士和男友拍拖多年,感情穩定,雙方亦已有結婚打算。然而最近卻有位已婚的有錢人對她很不錯,其後更展開追求,說願意和妻子離婚再娶她,令這位女士猶猶豫豫,不知是否應該貪新忘舊。回應之中有人痛罵她,亦有人支持她,狡辯說「追求幸福沒有錯」。


容我講句「屌你個仆街!」——對象除了女事主外,也包括那位有錢人,以及將事情合理化的花生友。


在一個必然要 say no 的問題上猶豫不決,本身已經很有問題。有伴侶的人務必要對對方專一,勾三搭四這回事連想都不能多想。這不但是承諾也是個人品德操守。而且就這個個案而言,這位女子所「考慮」的根本完全是兩回事:你和你所愛的人在一起,有相向的愛,叫「感情」;你依附一個純粹養得起你的人,叫「飼養」,本質上和農場裡的雞沒有分別。那麼,要做人還是做雞,難道還需要考慮嗎?


自己對感情不專一,居然還在認真思考到底「應該揀誰」。一方面連愛情最基本要求「專一」都做不到,另一方面卻要求被愛。這種人簡直不知廉恥,計我話揀甚麼都不好,直接揀去死最好。

別人說會對你好,又如何?首先,請先了解愛情。愛情有絕對排他性,就算只是將 1% 戀人專屬的愛放在其他人身上,都是不忠。一個存心出軌的人說會給你幸福,根本是天大笑話。

第二,甜言蜜語誰都會講,做不做到又是另一回事。由一個有婦之夫口中講出的一句「我會對你好」,和由禿鷹口中「警方對待市民如慈母」一樣,只有白痴才會相信。

第三,純粹對你好你就接受,會不會太兒戲?一個人對你好,你就靠向他;如果有一百個人對你好呢?請搞清楚,對你好與不好只是很基本的人際要求,兩個人無論拍拖抑或婚姻,還是要看感覺和價值觀的。


見錢眼開、貪圖奢華生活,未必一定有錯。但明明已經有伴侶,卻對其他人張開雙腿,就絕對是錯事。有人辯稱「追求幸福何罪之有?」,看似有道理,事實卻是相反。事實是當你明知你的行為和決定會直接影響他人,但你仍然一意孤行,就無資格自稱「追求幸福」。即使你不在意他人感受,也不代表問題不存在,當然也不會改變你自私的事實。與其美其名追求幸福,不如直接承認自己是騎牛搵馬、見利忘義吧。


假如那位女士堅持,我只有一個要求:盡快和現任伴侶分手,兼且以後不要再聯絡。你可以繼續埋沒良知,全心全意做別人情婦,而被你拋棄那位至少死得明白。畢竟正常的人都會想和人類,而不是農場裡的禽畜共諧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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